★因为一个误会产生的狂食英雄传!
★完全不打算成为王的少年,却成了最强的国王!?
★《谁杀了勇者》作者驮犬,首部投稿作品正式书籍化──!
不愧是国王……一般人吃下那种肉早就没命了!
法卢恩王国第一王子──玛尔斯年仅十二岁,却天天活在被暗杀的恐惧当中。
因为餐点大多会遭人下毒,他只好在城堡外头的森林里狩猎魔兽,以魔兽肉充饥度日。
某天夜晚,一名扛著大剑的红发美女忽然出现在玛尔斯面前,并对他说了一句话──
「你很有潜力。来当我的徒弟吧。」
这位少年因一个小小的误会,而(在他不情不愿的状况下)成了最强的国王─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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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将 モンスターの肉を食っていたら王位に就いた件 标注为
剧情还行,挺紧凑的,虽然主打误解系,但男主自身的意志给人感觉挺薄弱的,基本上是手下人说什么是什么,然后不知深浅的敌人来犯被反杀。感情戏这块挺薄弱的,4个妃子都是说嫁进来就嫁进来了,进度飞快,第二卷才收完妃子,接着孩子都有了。
误解系无法避免的全员神人问题,而且处理有点直白,
带有弱智误解向无剧情亮点的厕纸,低配叹灵
在看到标题和部分评论的时候已经稍微做了准备,可是还是没做足啊。爽文我也不是第一天看,可是直肠子“宫斗”(笑)并不爽,“毅力”赢赢赢甚至更烂,小朋友带头讨奸一蹴而就更是土到没边了。虽然看厕纸发出什么“哇浪军国主义”这样的感想是不太合适,但我觉得无聊到能让我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,这小说本身才是问题更大吧。哪怕是您写的杀勇,能在后记这么自信满满倒是让我觉得您可能应该转投Sneaker门下,说不定看上凉小宫的编辑能跟您就“欢笑与乐趣”(笑)相谈甚欢,直接和您拜个把子振兴国祚呢。// 不好意思,原来杀勇本就是运动鞋,这不是暴露自己蛀虫本质了——不过我也没藏过口也( 某种意义上这就更离谱了,编辑神经刀程度超乎想象?反而欣慰了些。
很爽快的厕纸,就和刷短视频和溜冰一样,确实停不下来,总之比杀勇强。
略显平庸的误解系,但有些情节设计还是挺有趣的